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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六十八章 修路的矛盾 (4 / 7)_

        这种事情,不能一上来就否定了他们之前的努力,先肯定他们的努力,然后提出一些改进或者补足的地方。

        “我知道刘老,沈老等以及乡里乡亲对修路的渴望,也知道乡里的决心,这是非常好的,也是非常值得肯定的!但是表达方式有些欠妥!

        官府按照每亩进行估算,比如此次修路正好占了徐初三家的四分地,其中三分是稻田,一分是菜地,对他们家的生活是有影响的!

        而且琮以为,征地应该有一套标准的流程,什么是标准的流程,就是对田地的估算价格有一套详细的标准,该补偿的还是要补偿的!

        至于乡亲们说修路哪怕占用你们家的地都可以,琮非常感谢你们的好意,但是该补偿的还是要补偿,如果说你们家里条件很好,可以将补偿款捐出来,日后路修好之后,路边上会进行立碑,出钱的都写上!

        同理,修路的时候,你们过来出力修路的,也给你们算工钱,你也可以将工钱捐了,日后也会将你们的名字刻在碑上!”

        刘琮说完之后,徐初三的眼神明显柔和下来了,没有那么高的戒备了!刘琮很反对这种大家都捐了,你也要捐的道德绑架做法。

        每一户由于生活条件不同,如徐初三,家里就一亩两分稻田,三分菜地,你这样一下就占用了他家这么多地,他家日后一家几口的生活怎么办!

        有钱,你可以捐,但是不能去绑架别人也捐!而且官府更不能搞这套,那跟土匪有什么区别!该补偿的就得补偿,至于钱的事情是官府要考虑的,不是搞这一套道德绑架!

        “顾太守,如果修路的钱不够,我可以捐献一些,但是以后不能这么做了,我们是官府,不是土匪!我知道你也不知道这个事情,但是你以后要督促尽量不要发生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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