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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原本的石之毛实战铠甲好呢?还是上次整理装备时和卡洛斯换来的那件黄金之皮高级战甲好?
石之毛胜在一个轻字,防御力并不是很高,黄金之皮胜在暴发户气息十足,穿上去以后,就宛如那些手上戴了十个金戒指,脖子上戴了数条粗大的金项链,一头的金发,眉毛和牙齿都是金色的,就连叼着的雪茄也是金子做成,那种奇怪的有钱人。
不过,黄金之皮的752点防御,可不是盖的,足足相当于那件,格瑞斯华尔德之心,的……的二分之一防御力了。
不过,打卡洛斯和西雅图克两个又没金币宝石爆,总感觉穿上去发挥不出这件骚包铠甲的真正作用。
内心挣扎了一下,我还是选择了黄金之皮,石之毛……防御太低了,还是小心为上。
粗大臃肿的黄金之皮高级铠甲,就如同一个狰狞带刺的木桶般,穿上去,其他效果不论,搞笑艺人的气息就已经实打实散发出来了,想想当初西雅图克穿上去之后的,硕大肥美的黄金刺猬,的特效外观,我就暗下决定。
我可不想在这些家伙面前,暴露出穿上黄金之皮的圃样。
在黄金之皮穿上去的一瞬间,我立刻变身。
地狱格斗熊,嘎姆!!!
完美降落,我有那个自信,除了卡洛斯,西雅图克以及老酒鬼,法拉老头少数几个外,应该没有人能看到那变身一瞬间的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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