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不是什么冤假错案,也没有审断不公,破家灭门的人间悲剧。
就连冤案的当事人都不是李进。
他是替他哥们喊得冤。
李进是郭万三手下的矿工,有个小伙伴叫李大宝也是矿工,大家伙都在井底挖煤,其中有一个工友上了岁数,因为井底积水太深,腿脚溃烂,就找到李大宝希望换一下工作的岗位。
李大宝的岗位在矿井的半腰,位置较高,没有积水,所以李大宝当场就慷然同意了。
俩人按说换了岗位干就完了呗,下了工一道还能找地方喝两杯,结果好巧不巧就能出事。
在李大宝岗位上工作的老头被一块碎石绊倒,当场摔下腰坡到了井底,死了。
矿井死人是常事,郭万三手下负责矿井的工头也没说啥,该咋赔咋赔呗。
但老头的家人不愿意了,还跑到县衙把李大宝给告了。
你不给换这个岗位,人能摔死?
县令一听,咂摸着也是个道理哈。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