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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
衙役数着数,抡足了劲儿一下下地朝李富贵的屁股上猛拍着。
李富贵哇哇大叫,疼得龇牙咧嘴。
再看他那屁股,早已血痕累累,皮开肉绽。
而此时的什锦已离开人群,朝李富贵的茅草房走去。
目前能抓住的线索唯有李富贵这个证人。
当务之急,便是要解决两个问题。
其一,这发现巫马卓雅尸块的证人说的话是否靠谱?记录在卷宗里的证词是否可信?
其二,抛尸现场是否有其他遗留的证物没被衙役发现?
为弄清这两个问题,她必须来到李富贵家,观察其人,搜查其房。
今日她见到李富贵,便知其为人正如毛贼二兄弟所说的那般无耻、混蛋。这样一个人,他的证词未必可信。也就是说,那卷宗上所写的内容,未必就是当时尸体被发现时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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