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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那我们以后再见。”
与伊丽莎白告别,洛霜回了卫宅,休息了一下午,第二天和卫其轩一起起床,然后出门上学。
大学的课程并不固定,有时有,有时没有,有课的时候就去上课,没课的时候,她就去卫其轩的员工宿舍休息,或者写写自己的新文。
这个时期,欧洲大陆有着不少的吸血鬼传说,有的人深信不疑,也有人仅仅把这当成志怪故事。但毫无疑问的是,所有人都喜爱谈论吸血鬼,对此津津乐道。
洛霜看的那些报纸里,就有好些是以此为主题创作的,不过看来看去,都脱不了一个大框架,什么该隐是吸血鬼始祖,然后有三代四代王者。吸血鬼强大俊美,财宝无数,是暗夜中的王,特点是爱吸血,怕阳光。
这些都是吸血鬼的特点,也是它迷人的地方,如果洛霜基于这些点来创作,那她也不能保证自己会写的更好,会更受欢迎。
因此再三思考过后,洛霜决定创作一个不一样的吸血鬼故事。参考《八号当铺》的设定,让这只吸血鬼帮人类完成任务,换取最美味的,加了料的鲜血。
故事的背景,千年前的古欧洲,大陆爆发瘟疫,所有人都感染了,大部分人死亡,而剩下的,都是自生了抗体,才得以存活。
在这之前,吸血鬼是这个大陆的主宰,人类统统都是他们的血食供应者。可因为吸血,所有的吸血鬼也感染了瘟疫。
如果瘟疫在人类体内,是物竞天择的话,总有那么一些幸运儿生出抗体,有幸保存。那于吸血鬼而言,就是灭顶之灾,有一个算一个,但凡吸食了血液的血族全部感染,然后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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