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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对一些律法进行更加详细的分类,同时议定一些过于严酷的肢体刑罚,琮以为法律应当严格而不是严酷!
所谓严格就是将法律进行细化,如偷盗罪,我的想法是将偷盗罪按照金额,比如投了十金以上,处以何种刑罚,对于十金以下,一金以上,又该是何种刑罚,对于一金以下等诸位此类情况!
还有就是对于偷盗过程进行分类,单纯的偷盗,没有伤及到他人,又该如何刑罚,偷盗过程之中造成了他人受伤,但是伤势轻微,又该如何处罚,伤势过重亦或者致人死亡,又该如何处罚!
而对于犯罪类型,亦是进行分类,琮以为可分为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如偷盗,贪墨,杀人属于刑事案件,对于一般的如邻里相互推搡,都只是轻微伤之类,这种属于民事纠纷!
亦或者甲和乙因为道路,农田有争论,这种情况他们可以像官府申报民事纠纷,由官府介入进行裁定!
民事处罚以教育处罚为主,一是进行口头的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过错,二是教育处罚,除了他认识到自己错误,还需要处罚,那怎么处罚?
如乡里在修一条公共道路,对他进行处罚,为乡里的公共建设免费劳动三十个时辰,时间自由,必须在限定时间完成,如在三个月内完成!当然,这只是琮的初步设想,也不会很快实施,但是需要先组织人手进行编撰!”
刘琮说完,这位法家酷吏之后也是楞了一会,原本以为刘表作为儒家大儒,用他们是为了平衡各方势力,没想到居然有这么多实际的想法。
刘表也是一愣,之前在书信之中有大致说过,但是没想到自己这儿子思虑的已经非常细致,不过他也在思考,有一些确实可行,而且让他欣慰的是对于刑罚使用有标准,不是一味的靠刑罚。
如民事教育处罚,很有意思,既起到教育的作用,又有处罚,然而又不会使得百姓负担过重,而且还为乡里做出了贡献,妙!
这应该便是自己儿子在信中所说的,要将官府介入到乡亭之间管理,这点他有考虑过,但是难度很大,首先要打破乡里宗族观念,其中会遇到很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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