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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君这块地,是得自于田家,田家从官府手里买下地,就转赠给了神医,这就是两任主人了,再卖出去的话,就破坏了规矩。
所以只要他坚持这一点,地块完全可以在两年之后再卖——这是正儿八经的政策。
两名差役平时哪里会注意这些?严格来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就以止戈县来说,两年内三易其主的地块多了去啦,四易五易的都有。
不过民不举官不究,只要当事双方谈妥了,就没人觉得这是问题。
久而久之,别说普通老百姓,就连官府衙门里的小吏,都不记得有这么一条规定了。
可是冯君一说出来,两个差役脸色就变了——倒不是他们确定有这一条规定,而是说,他们认为以《东华地律》的性质,真的可能有这么一条。
《地律》是以保护百姓的地产为主旨的,两年内土地多次易主,存在弊情的可能性太大了,从宏观上讲,也不利于官府的调控。
因为《地律》有保护百姓的性质,现在是歌舞升平时期,很少有人拿《地律》来说事,但是不管怎么说,只要这律法没有宣布废除,它就是有效的。
冯君之所以争取这两年,是因为他想在这段时间内,将灵石都开采完,挖完灵石的止戈县,对他没有半分的吸引力。
至于说玉石房子玉石院子……在地球界是个宝,在这里真的不算什么,放弃就放弃了。
事实上,就连这玉石房子,都是田家帮着造的,他所做的,不过是原谅了对方的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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