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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姨娘的神情逐渐变得坚定起来,拉着方慕笛回到房内,郑重其事道:“笛儿,有些话我必须提前跟你说了。怎样,做一个女人,又该怎样吸引男人。”
她年轻时,是流落在茶馆里卖唱的歌女。容貌称不上绝色,却长于风情,想要迎娶她做妾的男子也有好几个。
最终,她被方柘的容貌和家世所吸引,不在乎他的瘸腿,使出手段贴上了他,进了方家。
对如何取悦男人,胡姨娘自有一套心得。
只是,方慕笛的身上好歹流着方柘的血。她一直以为,庞氏再怎样,也不会如眼下这般无耻,便没有教过方慕笛这些本事。对她自己的过去,她羞于提起,也更不愿让女儿身上有着她的影子。
但这个时候,再顾不得那么多了,只好将她以往的本事一一教给自己的女儿。这么一来,听得方慕笛面红耳赤,又知道胡姨娘所说的这些,关系着她此举的成败,只好低着头听下去。
“为娘不担心没人看上你,我只担心,那人家中有无妻室。”胡姨娘叹了口气。
诗会上固然都是青年俊彦,但方慕笛这样两眼一抹黑的闯进去,根本不知道他们的门第家境。
对方慕笛来说,若是碰上个富家公子、高门子弟,不论对方有没有妻室,她也只有为妾的命。最合适的,便是那寒门学子,若是正在准备明年春闱的举人老爷最好。
方慕笛虽然是庶出,毕竟有方家这块招牌在,嫁给寒门学子做正妻很合适。哪怕婚后日子清贫一些,对方至少有举人功名在身,慢慢熬总会好的。
听胡姨娘讲出心头隐忧,方慕笛道:“不知娘所说的寒门学子,该怎么分辨?”胡姨娘眼睛一亮,自己怎么没有想到,教女儿分辨各色人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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