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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只是注重自身利益的普通人,田伯光这种采花淫贼以及大盗,干些强叉,盗窃,杀人的事情,是罪犯!
原著中田伯光为了见令狐冲,轻描淡写说出他在陕北,陕东各做下了两件案子,使出所谓的调虎离山之计。
但就是田伯光做下的案子使得岳不群夫妇亲自带人收拾残局,可见案子的烈性程度!
田伯光是一个奸淫掳掠成性,对于平民百姓视若草芥的淫贼盗匪!
伪君子岳不群再怎么说也是守序阵营的,不会对平民百姓胡来田伯光就算再有闪光点也是混乱阵营的,完全不顾道德法律的约束。
俗话说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
之所以大多人更厌恶岳不群是因为承平日子太久了,对于真正残忍血腥的体验几乎没有,没有办法想像得出真正的残酷是多么真实和可怕!
因而对于背叛的恐惧远大于屠刀!
延伸到现实,普通人是更愿意面对田伯光这种的罪犯还是更愿意面对岳不群这样的伪君子呢?
后者如果你不是他的算计对象,不触及他的底线,还可以欺之以方,占点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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