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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坐在病床上,很虚弱,好像随时都要Si了。像一块摇摇yu坠的玉。
我脑子里冒出了一个恶毒的想法:最好把他治好,再毁掉他。
而上天也给了我这个机会,我的骨髓和他的配上了。
我成了他的救命恩人。
治病的过程很漫长,但还算顺利,他一天天地变好。而我,则伪装成一个乖巧又文静的妹妹,每天会去病房里看他,和他说话,陪他玩。
我爸和那个nV人似乎都很欣慰,也渐渐放松了警惕。那个nV人说,让我留下来。
我当然答应,我要留下来,毁掉他们。
我才十五岁,我哥b我大两岁,十七岁。十七岁,多美好的年纪,又是多荒唐的年纪,一定很好引诱吧。
他出院之后,变得更优秀。一张帅气的脸,一米八八的身材,以及家里摆满的奖状,都昭示出优秀二字来。
反观我,除了这张脸长得还可以,身高一米五八,考试总是在中下游,别说奖杯,连被夸奖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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