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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霆川以前养过一条萨摩耶,雪白的皮毛,萨摩耶最难养,毛发长又是纯白色容易脏,掉毛多难打理,作为拆家三傻之一,养萨摩耶耗神耗时间。
陆霆川却养了年,回家无论多累都会陪那条狗玩玩,给它梳毛,找专业宠物医生给它打理,定期检查身体,修剪毛发,驱虫……
陆霆川对狗可比沈清有耐心多了。
所以说……沈清真的不如他身边的一条狗。
陆霆川对沈清的态度,就像对一个发泄娃娃,再具体点,那就是古代同房丫鬟,没名没分,说出去都丢人现眼那种。
陆霆川不爱沈清,但沈清爱他。
这一点让他盲目自信起来,他总以为无论他做什么,沈清都不会离开他,除非是他不要她了,要赶她走。
沈清也的确是被他赶走了。
说实话,有些失落,但失落不代表着不舍或者很深的感情,只是忽然间的玩物没了而已。
就像小时候买来的玩具,忽然丢了那种失落感,没两天就会淡忘。
虽然不要沈清了,但陆霆川还是自信沈清忘不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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