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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默嘴角挂着淡淡的苦涩,想当时他还劝沈知初,生前不想死后事。
他以为那么多研究癌症的专家,又在医学发达的时代里,总能把绝症给治好,不说完全痊愈也能好好多活几年。
事实上这三年,癌症研究的确有了飞一般的进步,成果显著,可他还没来得及……还没来得及回来带沈知初去医治,她人就已经没了……
好像这样的悲剧从开始就已经定了下来,所以无论他们如何努力,沈知初注定悲剧,现在想想,当年他的劝说有多可笑。
“知初向往自由,可出生下来就被困在了沈家。”
秦默嘲笑道“你以为她多想接管沈家那个烂摊子吗?当年她十八岁不到便让自己早早长大,跟那些比她大几十岁的老油条们打交道,时刻保持警惕。”
“你知道她已经好久没睡过安稳觉了吗?她从吃褪黑素再到安眠药,从一颗到两颗,她的身体原本很健康,是因为你们的不在意一步步把她那颗健康的胃折腾成胃病再到胃癌。”
“同是身为豪门世家,你可以在沈家快乐轻松的活着,在外潇洒做个纨绔子弟,吃喝嫖赌,无论出多大的事都有沈家给你兜着,你爸也照样疼你。”
“我也有选择喜欢职业的权利,能成为一名医生。”
“只有知初她……”秦默醒了醒鼻子,“她最喜欢的是小提琴,想成为小提琴家。”
可他在看沈知初尸身的时候,看到她的手没有指甲,指尖上的痕迹明显不是被火烧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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