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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骏翰把野狼停在楼下,熄了火,耳朵却先一步听见楼上传下来的笑声。
那不是电视的声音,也不是邻居的,是他家。
女人尖细的笑声、男人喝酒后的嗓音,带着一种油腻的亲昵——
“哎呀你不要这样啦,人家会害羞欸——”
“害羞个屁,你上次不是……哈哈哈……”
他握着钥匙的手顿了一下,胃里那点刚被咖喱填满的温暖立刻像被凉水浇灭。那种熟悉的、发酸的、想掉头就走的冲动,又一次从脚底一路烧到喉咙。
门没锁,他一推就开了。
客厅里灯光刺眼,茶几上摊着几罐喝到一半的啤酒罐,还有一盘剩到只剩骨头的卤味。电视没开,沙发上坐着一个穿着豹纹小外套、头发卷成一团的女人,腿翘得高高的,脚上踩着一双塑料拖鞋,指甲涂着鲜红。她一看骏翰进门,笑容收了收,又装出一副“长辈”的样子,软声叫:“骏翰回来啦。”
沙发另一头,他爸半躺着,脚踩在茶几边缘,手里夹着烟,烟灰长得快掉了。他听见门响,先是不耐烦地瞟了一眼,看到是许骏翰,脸上的笑立刻像被刀子刮掉一样,阴下来。
“几点了?”他吐了口烟,嗓子哑得厉害,“死小子,现在才知道回来?”
骏翰没答,先是低头换鞋,把钥匙挂回墙边那枚钉子上,背直直地站着,“去打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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