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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3 / 4)_

        我是真的不想再跟他有交集。可没过一阵听着脚步声越来越近,他一把拉住我的胳膊:“乔安悦?”

        我深x1一口气,那熟悉的声音无论过了多少年,依旧能撕扯我的心脏,原来我一直以为我忘记的事,它从来都没有消失过,它只是埋藏在了我内心的最深处,等着某天的雨露甘霖唤它破土而出,紧紧缠绕我的心脏,重新折磨我。

        我浑身都在发抖,不愿转头去看他:“放开我,你认错人了。”

        我说着蹩脚的理由,疯狂挣扎,他Si活不放手,我一心急,狠狠地咬了他一口,他叫了一声,却依然抓着我,我越挣脱他抓的越紧。

        我下了狠心,将他的手咬出血,血迹顺着我的嘴唇流下来,腥味充斥了我的口腔。我快吐了,他居然还想顺势抱我。

        我朝着路人大叫:“救命啊!!非礼了!!”

        过路人纷纷看过来,有带着看“疯子”眼神看我的冷漠,也有热心的准备从马路对面穿过来救我。

        他一下就松手了,我就知道他最好面。我撞开他转身就跑,听见他和热心的路人解释说,和nV朋友闹别扭了。

        我呸。我吐出嘴里的血。

        我几乎不用转头去确定,那个男人肯定是萧森,人间蒸发了七年,我没想到居然今天让我遇上了他。

        我没看清他的面容,但那个身形肯定是他,我与他滚了那么多次床单,他的三围、尺寸我闭着眼睛都能丈量出来。

        萧森是我小学同学,我和他的故事贯穿了我的整个青春,当时的自己以为遇到了真Ai,现在回想起来,只不过是自己感动自己,这故事又臭又长,没一点值得欣赏的艺术价值。亏我还觉得他是天生忧郁的艺术家,可惜最后变成了程序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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