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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G娘来了 (1 / 6)_

        那个叫瞿向阳的年轻人,对于白书厢而言只不过是自己一次难得的善心大发而已,只不过是这漫长的一生里遇到的一个陌生人。

        虽然这个陌生人在那个雨后的早晨带给了他二十七年来唯一的一点光亮,可他也清楚,那点微末的暖意并不是照向自己的。此时的他只是没有想到,瞿向阳的光将会照耀他一生。

        每个人都有特殊的癖好,有钱人的癖好还会被无限放大,然后变成软肋,从Andy的调查来看CC先生好色这是毋庸置疑的,而且男女不忌,很多人都这样,这是公开的秘密。

        只是这个CC似乎更让人出乎意料罢了,和自己的儿子搞在一起,如果没有猜错的话那孩子十有八九还是被迫的。

        &这个名字白书厢当然熟悉,白夭的初恋,当年白夭在桦市读大学时候认识的,当年白夭二十一岁读大三,那个Jason还不到十六,白夭的初恋来得真的很晚。

        因为从小她都是一个两耳不闻窗外事只知道学习的乖孩子,人若是生来就下贱的话那么就拼命去改变就可以了,所以她的方法就是学习,功夫不负有心人她考上了M国桦市最好的学校。

        她和明杰星是在一场留学生聚会上认识的,那个时候她大三刚刚结束考试,几个同学商议和其他学校的留学生举办一场联谊舞会,起先她是不愿意去的,与哥哥白书厢不同这样的场合她向来不愿意参加,但是耐不住同学的游说,只想着在一个角落安安静静的吃东西就好了。

        舞会有一个规定,就是每个人进场之前都要戴一张面具,而且给自己取一个特别的代号,觉得感情好就可以约会出去,摘掉面具做他们想做的事。

        &是白夭给自己取的代号,来自《白雪公主》王后的名字,起初她就像自己想的那样,躲在一个角落里品尝美食欣赏舞池里陌生的男男女女,忽然身边坐过来一个人,一个男人或者男孩儿,因为面具让人看不出他的年龄,他径直在她对面的长沙发上坐下然后伸出手道:“king”他自我介绍。“你呢?”

        白夭抬头望了他一眼,对面的人戴着一张金色的面具,上面还有一根白色的羽毛。“”她回答,然后继续低头吃东西,她对这样的搭讪没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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