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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参,真的不好吃。
清晨醒来,于野口干舌燥,嘴里发苦,肚子发烫,有些恶心。喝了几口山溪水,这才稍稍舒适一点。
山里的猎户,偶尔也能采到野参,都是送到灵蛟镇换取猎刀、弩箭、盐巴、铁器等物,没人舍得品尝它的滋味,更不会拿来充饥而暴殄天物。
而灵山道门,就是不一样。以干果、竹笋充饥也就罢了,竟拿珍贵的野参当饭吃。却味苦,难吃,也填不饱肚子。
于野揉着肚子,在洞内转着圈子,随着眼光一瞥,他慢慢停下脚步。
他睡觉的地方,扔着一根竹杖。
于野走过去,捡起竹杖。
竹杖有着五、六尺长,拇指粗细,通体斑黄,带着污迹,看不出有何神奇之处。
这是裘伯的竹杖,曾遗失荒野,如今失而复得,是否要感谢那位白小姐?
哼,若非她暗中盯梢偷袭,他于野又怎会成为玄黄山的囚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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